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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先继承房产再赠与吗 判决房产继承如何继承

添加时间:2021年5月17日 来源: 日照家事代理律师   http://www.szlhzslaw.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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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先继承房产再赠与吗

是先继承房产再赠与吗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继承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1、是的。房产赠与是房产所有人的基本权利之一,由所有人决定并办理过户即可;房产继承是房产所有人死亡,由其合法继承人依法继承的过程,合法继承人首先是死者生前遗嘱确定的继承人,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只有在办理了继承手续,对应继承的份额取得了所有权之后,继承人才能将该份额赠与他人所有。对此,公证处应先办理继承权公证,再办理赠与或转让公证。也就是说,当继承发生后,法定继承人必须先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持该房产继承公证书到房产部门更名过户后,再持房产证到公证处办理赠与或转让公证,然后通过该公证书到房产部门办理更名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三条;遗产分配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酌情分得遗产权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配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继承解决方式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判决房产继承如何继承

判决房产继承如何继承

依据我国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继承房屋纠纷由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后,继承人可以持法院判决书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二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买卖;

互换;

赠与;

继承、受遗赠;

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以房屋出资入股;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条;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身份证明;

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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