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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在世子女分割财产协议效力如何 赡养老人的儿子能多分家产吗

添加时间:2021年12月17日 来源: 日照家事代理律师   http://www.szlhzslaw.cn/

 宋,日照家事代理律师,现执业于***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父母在世子女分割财产协议效力如何

我父母名下有两套房。我有三个哥哥、一个妹妹。为了避免父母离世后兄妹因房产继承发生纠纷影响亲情,我们五人私下签订了一份房产继承协议,约定了父母百年后的房屋归属及补偿情况。请问:我们这种约定是否有法律效力,能否反悔南昌熊女士


律师解答:




房产为熊女士父母所有,只有熊女士父母才对该房产拥有全部处分权,熊女士兄妹对父母如何处置财产无权干涉,更不能越俎代庖。且继承权是自被继承人离世时开始取得,熊女士的父母尚在人世,熊女士兄妹并未取得继承权,故兄妹五人就父母房产的继承约定没有法律效力。


若熊女士父母在有生之年一直未对该房产做出处分,那么熊女士兄妹在依法享有继承权后,可以协商约定房产的继承分配。如果兄妹五人仍愿意按照之前签订的房产继承协议履行,那也是可以的。如果有人反悔,要求调整继承方案,那么兄妹五人还需另行协商,协商不成,则由法院按法定继承办法处理。




赡养老人的儿子能多分家产吗

一、赡养老人的儿子能多分家产吗


可以要求多分。


我国继承法规定,对于未尽赡养义务的子女在继承财产时,可以少分财产,对于有能力而不尽赡养义务的子女,甚至可以不分财产。对于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儿媳和女婿也可以分给财产。相关继承法条款如下:


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二、谁来承担赡养老人的


由子女来承担赡养老人的。


赡养孤寡老人的义务应由政府来承担,政府有赡养。主要依据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条 老年人患病,本人和赡养人确实无力支付医疗费用的,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情况可以给予适当帮助,并可以提倡社会救助。第二十一条 老年人依法享有的养老金和其他待遇应当得到保障。有关组织必须按时足额支付养老金,不得无故拖欠,不得挪用。农村的老年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的,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能力或者扶养能力的,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担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的五保供养,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要是没有遗嘱对老人的财产进行分配,赡养老人的儿子跟没有赡养老人的女儿在法律上获得遗产的份额是一样多的。关于赡养老人的儿子想要多分家产而女儿不愿意,双方产生了纠纷,这时候可以找律师给自己制定好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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