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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继承中法定继承人的权利义务?

添加时间:2024年2月6日 来源: 日照家事代理律师   http://www.szlhzslaw.cn/

财产继承中法定继承人的权利义务?

1. 权利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法定继承人的主要权利是按照法定顺序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他们有权要求分割遗产,对遗产中的财产权益主张并实现自己的权益。此外,如果在遗产分割前,有他人侵犯或者损害遗产的行为,法定继承人有权提起诉讼,维护遗产的安全完整。

2. 义务方面:首先,法定继承人应当履行妥善管理与保护遗产的义务(参见《继承法》第二十四条),不得随意处分未分割的遗产,防止其减损或灭失。其次,根据《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的继承人应当在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负责清偿被继承人生前所欠的税款和债务。若遗产实际价值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时,法定继承人不负连带清偿责任,但自愿偿还的除外。

相关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四条:“遗产分割前,应当妥善保管遗产,不得擅自处理;遗嘱执行人、遗产管理人或者遗产分割后的继承人应当履行此义务。”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法定继承顺序可否通过遗嘱改变?

遗嘱继承是公民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通过遗嘱对其个人合法财产进行预先处分并在其去世后生效的继承方式。法定继承则是指在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无效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和份额进行继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公民有权立遗嘱自由处分其个人财产,包括对继承人的指定以及遗产的分配。这意味着,通过订立遗嘱,被继承人可以改变法定继承顺序,即不论法定继承顺序如何,被继承人都可以通过遗嘱指定任何他希望的继承人(包括法定继承人范围之外的人)来继承其遗产,也可以对法定继承人中各人的继承份额做出不同于法定继承比例的安排。

相关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2. 第十九条:“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此条款是对遗嘱自由原则的一种限制,保障了特定继承人的基本权益)

在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法定继承顺序确实可以通过遗嘱方式进行改变。

作为法定继承人,在享有继承被继承人财产权利的同时,也必须履行对遗产的管理和保护义务以及在一定范围内清偿债务的义务。理解并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对于确保继承活动合法、公正地进行具有重要意义。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建议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以充分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及履行应尽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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