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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房产继承过户问题 继承的房产可以不办理过户吗

添加时间:2020年9月15日 来源: 日照家事代理律师   http://www.szlhzslaw.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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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房产继承过户问题

1.办理房产继承没有时间限制,从房屋所有权人死亡之日起,何时申办都可以。 2.时间越久,办事的时候手续可能越麻烦,而且费用可能会增加。例如,继承人在遗产分割之前死亡



  1.办理房产继承没有时间限制,从房屋所有权人死亡之日起,何时申办都可以。


  2.时间越久,办事的时候手续可能越麻烦,而且费用可能会增加。例如,继承人在遗产分割之前死亡,对于他应当继承的份额,他的继承人有权继承。


  3.多个子女共同继承,需要所有继承人到公证处申办继承公证,如果有人拖延,公证处就不能出具公证书。没有公证书,就不能在非诉讼的情况下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


  4.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考虑通过诉讼的方式由法院依法判决遗产的归属。但此办法影响亲情,费用也很高,应慎重考虑。







继承的房产可以不办理过户吗

房产的流转常见的就是买卖、赠与以及继承,在前两者的情况下,大家都清楚是需要办理相应的过户手续的。但就继承的房产来看,如果当事人不办理过户手续的话,是否可以呢接下来,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继承的房产不办理过户可以吗


  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都要经过登记才发生效力。但是继承法有特别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也就是说房产的所有权从继承开始的时候就可以取得了,不用再经过较为繁琐的登记确认产权。


  但是继承下来的房产除了不经过登记就能够取得所有权之外,还是受有一些限制的。我国物权法又规定了,按照继承法取得的物权,当需要对于该物权进行处分时候,还是需要进行登记的,如果不经过登记,那么所做的物权处分行为就是无效的。所以,如果说对继承下来的房子没有另外打算的话,可以不用办理过户登记,但是还想做其他打算的话,那么最好还是去办理房产登记,将房屋登记到自己的名下,这样就可以方便未来对于其进行具体的再处分。


  具体的法律依据是:


  我国《物权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


  第三十一条规定,依照本法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条规定享有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该物权时,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


  二、能够继承的遗产有哪些


  在实践中,公民死后,并不是其所有的财产都可以继承的,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三条的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具体包括如下几项:


  公民的收入;


  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注意:


  1、公民的收入。一般是指公民的工资、奖金、存款及利息、从事合法经营的收入,及接受赠与或继承所得的财产等。


  2、公民的其他合同财产。一般包括公民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有价证券;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抵押权、留置权、典权;发明权、发明权中的财产权;商标权中的财产权等等。


  3、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要是死亡后或因死亡而产生的财产,如死亡抚恤金和死亡赔偿金等均不属于可继承的遗产范围。


  提醒的是抚恤金是国家在死者死亡后,发给死者亲属的费用。国家发放这种费用,是用以优抚、救济死者家属,特别是用来优抚那些依靠死者生活的未成年和丧失劳动能力的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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